一、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本市申请换证的;
(二)持有外省市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本市暂住申请换证的;
(三)经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是真实有效的;
(四)驾驶证无吊销、撤消、注销、交通违法未处理、满12分、逾期未提交体检证明等情形的。
(五)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号码、出生日期与驾驶证记载信息一致。
二、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点击下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机动车驾驶证;
(四)机动车驾驶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
(五)宿迁市辖区内的县级(含)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警部队团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宿迁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宿迁市皮肤病防治所在车管所大厅南首设有体检处);
三、办理地点及业务范围
(一)市车管所
1、地址(请点击)
2、受理驾驶证范围
A1、A2、A3、B1、B2、C1、C2以及居住或暂住在市区驾驶人申请的其它准驾车型。
(二)县(区)车管所
1、地址
沭阳县车管所:沭阳县沭城镇五里村205国道旁
联系电话:0527-3517869
泗阳县车管所:泗阳县众兴镇淮海东路67号
联系电话:0527-5245513
泗洪县车管所:泗洪县青杨镇洪桥路
联系电话:0527-6276557/6276553
宿豫区车管所:宿迁市西湖路104号
联系电话:0527-4318759
2、受理驾驶证范围
各县(区)车管所受理居住或暂住在本行政辖区驾驶人申请的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轮式自行机械车M准驾车型的换证业务。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
五、 身份证明是指:
(一)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二)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境外人员包括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中国华侨。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明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
(四)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