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日前审议郑州市政府提交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该《草案》拟由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登记造册,加强管理。
据交警部门的统计,郑州目前上路电动自行车约40万辆,现行销售的电动车无需任何登记手续,在管理上属于空白阶段,超过规定车速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占到80%。根据《草案》规定,对于未办理牌照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条例实施后三个月内,市民仍可到交警部门加装限速器、补办登记手续,超过三个月,超标电动车将失去“上户口”的机会,届时交警将对超标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