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肇事除人、车、路等外部环境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且“人为”无可避免外,大多受不良心理障碍的“作祟”,在行车过程中作出一些错误反应和失误的判断。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今年上半年发生的450起交通事故调查分析为例,不良心理障碍违法肇事负同等责任以上事故占31.6%%。
一、机动车驾驶人不良心理障碍违法行车的表现
(一)快车心理
“十次事故九次快”,导致快车心理的因素很多,如有的驾驶员年轻气盛,生性要强,开车上路后不愿落在别人后面;有些驾驶员执行长途运输任务时,去时有尽快完成任务的使命感,返回时有“早回家、早休息”的思想,容易开快车等。上述这些快车心理,都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驾驶员在驾车时,虽然知道自己的驾车行为有一定的风险,但总认为灾难不会落在自己头上,“难得一次,不至于那么巧”、“车况有点问题,凑合回家再说吧”等等,特别是驾驶员有过几次转危为安的经历,侥幸心理就会自然形成。在处理情况时总是往好处想,如在超车时认为对方会给自己让路,挤过去完全可能;在违法装载、违法操作时,认为不会出问题;在通过十字路口时觉得“一慢二看三通过”麻烦,总想快速通过;在山路转弯时,认为对面不会来车,不必减速、鸣号,靠右行等等。正是这样的心理作用,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报复心理
报复心理在某些驾驶员身上表现得比较突出,容易使其丧失自控能力。有的驾驶员遇到不讲交通法规的行人或车辆占道后,经多次鸣笛,对方不理,便想报复,在逼近对方时,嘴里骂骂咧咧,同时做点小动作,企图吓唬对方或迫使对方吃点亏。还有开大车的驾驶员看到开轿车的存有一种不平衡心理,在驾驶车辆时总想报复一下,在超车时尽量挤压轿车行车空间,使轿车只好减速。产生报复心理的原因是有些驾驶员心胸狭窄、缺乏修养。
(四)自信心理
这类汽车驾驶员多是一些老驾驶员,多年没有发生事故,天长日久产生了一种自信心理,认为大江大河都能过去,小河沟里岂能翻船!因而在处理复杂路况或处理突然事件时,过于相信自己或过高估计自己的驾车水平,不注意总结经验,单凭自己的感觉,结果酿成了悲剧。
(五)消极、亢奋心理
驾驶员如遇到夫妻吵架、与领导或同事闹意见、子女待业、家人生病、经济拮据、邻里纠纷、降级处分等,处于心情不佳、厌烦、焦急、消沉、怨恨等消极情绪时,往往注意力不集中或心不在焉,致使反应变慢,操作迟缓,遇事不能及时处理。过度兴奋是与之相反的情绪状态,生活、工作中遇到高兴的事,心理上呈现积极肯定表现,如乔迁新居、子女就业、上学、加薪、年轻人热恋等,由于过于兴奋,忘乎所以,心中不能平静,乐极生悲。
(六)白日梦心理
有些驾驶员在行车中,当道路状况较好,外部环境不太复杂时,容易想事情,思考问题,大脑“走神”,尤其是领导干部驾车时更容易出现此种情况。当驾驶员驾车处于白日梦中,意识迂回较深,发生次数频繁时,危险是很大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不良心理障碍产生的对策
(一)培养驾驶人健康的心理素质
加大宣传不良心理障碍危害的力度,使驾驶人真正认识到不良心理障碍的危害,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
(二)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有车单位及车管部门要依法严格管理和教育驾驶人,特别是驾驶人培训学校要加强对其进行职业道德培养。经常整顿驾驶人队伍,加强对驾驶人交通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三)营造良好的行车环境
一是减少路障。交巡警部门要对所辖路段的障碍及时进行清理,广大群众也要积极参与清理路障的活动。二是遵纪守法。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要提高警惕,行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三是文明管理。交巡警部门除加强对道路的管理,保证安全畅通以外,还要文明管理、执法公正、不给驾驶人增加心理负担。四是保持良好心情。当驾驶人在出车前或行车中,家庭成员或单位领导不要说一些让驾驶人反感的语言,防止其心理受刺激而产生心理障碍。让驾驶员保持良好的心理上车、良好的心情开车,集中精力,保证行车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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