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交通违法,其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要到交管部门接受交通安全培训。这是陕西宝鸡市日前出台的一项交管新措施。司机交通违法是否应该“殃及”领导,此举一推出就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连坐”措施引争议
8月28日,宝鸡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交通行为的通告》,除规定宝鸡市民日常出行时应遵守的规范之外,还包括了一项颇为严厉的措施:凡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当事人,同时组织交通违法当事人所属单位附有连带管理责任的主管领导,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培训。
8月30日,宝鸡市的新举措开始正式实施。从8月30日至9月1日的三天时间内,宝鸡市交警部门通过随机检查,发现有43个较为严重的交通违法单位和个人车辆,这些交通违法车辆所在单位负责人成为首期培训班的“学员”,其中大多是各个单位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
据了解,在9月2日举办的两个小时的培训班上,“学员”们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交通行为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内容,并就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进行了讨论。不少单位领导表示,充分认识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回去后要把培训内容和精神传达下去,教育员工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宝鸡市出台的新规定,经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后,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热议。一些媒体和专家认为,司机交通违法,却让领导前去接受培训,有连坐之嫌,这种“司机生病,领导吃药”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交管部门:意在塑造良好交通文明环境
针对社会上对宝鸡市交管新举措的质疑,记者日前采访了宝鸡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宋继伟说,出台此项措施的目的,主要是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的力度,养成市民和驾驶员安全出行的习惯,以塑造良好的交通文明环境。
宝鸡市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宝鸡市目前共有29万辆机动车、26万名司机,机动车还以每月平均1000辆的速度增长,而且仅8月份就有4000人拿到驾照。车辆保有量和驾驶人员的增加,无疑增加了交通管理的难度。“宝鸡市区狭小,道路情况比较复杂,加上许多市民和驾驶员交通安全观念不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力度。”宋继伟说。
对外界质疑的“司机生病,领导吃药”的说法,宋继伟并不认同。他说,我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从这个角度来讲,司机交通违法,其所在单位的领导也应负有一定的连带责任,让其参加一两个小时的短期培训是合理的。更何况通过交通安全培训,还可以增强各单位领导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有利无害。
宋继伟还表示,此次出台这项措施,还有一个目的就是遏制某些特权车辆的随意交通违法行为。他说,由于种种原因,某些特权车的司机在交通违法后往往有“豁免权”,不利于整个社会的整体交通文明环境。宝鸡市新规定的出台,相当于把所有车辆一视同仁。特权车辆交通违法,同样可以通知其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接受培训,这使得很多司机再也不敢随意交通违法了。
“很多时候特权车辆闯红灯,往往领导并不在车上,而是司机在闯红灯。如果有交通违法后通知其单位领导的心理压力,相信很多司机都不会再轻易交通违法了。从新规定实行后的情况来看,市区范围内还没有出现市级机关单位车辆交通违法的记录,可以说还是有一定效果的。”宋继伟表示。
专家:不符合法治精神
目前,宝鸡市的交通违法司机领导培训班已经举办了两期,共有60多名交通违法司机的单位领导接受了培训。宝鸡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此类培训班将继续举办下去,争取让更多的交通违法司机所在单位领导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针对交管部门的新规定,记者在宝鸡市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和出租车司机。一些市民表示,车辆交通违法不利于整个社会的交通安全,也严重威胁行人的安全。从这个角度来说,加大力度整治车辆交通违法,最终受益的是普通老百姓,他们对这样的举措表示欢迎。但也有一些出租车司机表示不理解,一位出租车司机说,在路上行车难免会交通违法,一交通违法就要通知领导,这给了他们很大压力。
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认为,宝鸡市的新规有一定的合理性。他说,中国长期以来形成了“凡事看领导”的特色,很多政策的推行和错误的纠正往往都要集中到领导那里才能解决。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宝鸡市出台的规定是“对症下药”,把司机交通违法的问题集中到领导那里,促使其重视这一问题,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针对性。
但石英同时表示,在我国现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前提下,出台这样的措施并不符合法治精神。他认为,司机交通违法是其个人的行为,应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而基于此对司机所在单位领导进行培训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想达到增强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的目的,交管部门可以定期开办培训班对所有单位领导进行交通法规培训,而不是只针对交通违法司机所在单位领导进行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