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今天,交强险正式诞生;一年前的今天,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根据《办法》,未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好司机”可享受费率下浮;而“坏司机”续保交强险则要实施费率上浮。在交强险“过生日”之际,记者就交强险的最新动态、投保人需要留意的误区等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 马燕 沈春宁
[最新动态] 短期日费率系数表还在制定
过去两年的7月1日左右,均有关于交强险的重要条文颁布或者实施;今年7月1日有无交强险最大变化?我省有关人士介绍,从投保市场看,最大的变化是:下月续保交强险的车主,如果上两个年度都没有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最高可以享受基础费率下浮20%的比例,也就是说可以花760元就能买到交强险(详见本报6月26日报道)。
而从政策角度来看,有关交强险最新的动态或许就是4、5月份一直在酝酿的短期日费率系数表。该表制定后,短期交强险有望推出,车主可自主选择投保期限。根据保监会相关资料,短期费率计算方式或许为:先按“交强险基础费率表”确定基础保费,再根据投保期限选择相对应的短期月费率,两者相乘即为保费。例如:小轿车私家车主交强险保费定为950元,若投保保险期为3个月的交强险,保费应为950×30%=285元。昨日,我省有关人士介绍,据他们了解,该表还在制定中。
[投保提醒] 仅购交强险不买三责险是误区
自今年初交强险提高责任限额后,有些车主认为只投保交强险就够了,不需要投保商业三责险。对此,平安财险江苏分公司专家认为,这是一个误区——商业险是交强险的补充;交强险是商业险发展的催化剂。
专家举例说,比如张三驾驶私家车与李四驾驶的私家车相撞,造成李四当场死亡,车辆全损。张三受重伤,车辆全损。交警认定本次事故张三负全部责任。张三与李四均只购买交强险。最终,张三赔偿李四受益人死亡赔偿30万元,车辆损失赔偿15万元。而张三仅得到交强险无责赔付部分,医疗费用1000元,车辆损失200元。由于事故双方都只投保了交强险,而张三被认定承担全部责任,需赔偿李四共计45万元,保险公司支付赔款仅11.2万,张三仍需自行支付赔款33.8万元。而张三由于未投保商业险,仅得到交强险无责赔付1200元。
由此看出,由于事故责任的存在,仅购买交强险存在着两方面风险:对三者来说,人伤、财产赔付均严重不足,被保险人仍需自行支付大量赔款,投保失去本来意义。对自身来说,财产、人伤均无法得到保障,在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同时,损失无法得到补偿,投保失去意义。
另外,专家还提醒:有投保人认为,交强险在哪个公司买都一样。其实,这也是一个误区。因为保险买的是服务和安心。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费率,更应该选择服务好、偿付能力优的公司;另外,交强险与商业险应当选择在同一家公司投保,方便理赔,节省大量时间、精力,也能获得更多的增值服务。
[新闻回溯]
根据国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上两个年度未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为20%;由于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相关数据库平台采集到的信息最早也起于此。而由于今年2月起,交强险的基础保费由原来的1050元下调到950元,所以今天起,“好司机”最多可省190元(950×20%),只要花760元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