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孝义市通往西泉镇的公路仅仅只有30公里,拉煤的卡车却经常排起长长的队伍。司机告诉笔者,这里曾经几乎天天堵车,有时堵一两天也没办法通行。面对孝义境内孝石公路陷于瘫痪的交通状况,孝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非常措施,对孝石公路和340省道全线实行交通管制,从重处罚,堵车现象才有所缓解。
一位在这条路上跑了20多年长途的老司机告诉记者:“公路上大多数都是拉煤的大卡车,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可以说是‘大堵三六九,小堵天天有’。交警队实行交通管制时还好点,司机怕罚就老实排队。没管制时,一堵就两三天,都堵怕了。”
而造成交通堵塞最严重的人为因素就是违法插队。为此,山西省孝义市政协委员、西泉交警中队中队长魏隽建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违法插队行为的处罚标准做适当修改,从重处罚。
违法插队是在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占用对向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按照该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而山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一)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不依次等候,进入路口的;(二)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驾驶车辆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超越行驶或者不按规定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魏隽说,违法插队危害大,但代价很小,还不能记分。这相对于严重超载和忘带驾驶证的处罚偏轻。超载100%%的要处以罚款2000元,可记6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要处以200元罚款,还可记1分,这两项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性程度和客观社会危害性都没有违法插队大,法律规定有失公正。
目前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违法插队处100元罚款也很难实施。堵塞现场有上百辆违法插队车,如果用音像资料取证,再雇人押车,然后再罚款100元,那么相对于100元罚款,那是多大的一个执法成本?
由于处罚较轻,难以有效控制违法插队现象,孝义交警只能采用交通管制这个“非常手段”。“《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是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一般是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或是遇有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条件或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交通管制范围过于狭窄。”孝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胡玉珍介绍。
胡玉珍说,孝义市的公路路窄车多,交通管制一旦解除,堵塞就会反弹和回升,造成出行不便,严重影响人民的生产生活。
魏隽认为,上述问题应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用基层最真实的实践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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