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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舆情
莫和交通安全谈交易
作者:李政平    来源:警察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10月09日   

    有这么一群人,他们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严重,思想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实录几位:


  某村支书:“创建交通安全村能得到什么好处?

  该村坐落在105国道边,学生上下学、村民外出都要穿过公路,曾一度是交通事故村。1997年县交警部门在该村创建交通安全村,一晃10年过去了,该村实现了路畅民安。今年年初该村两委换届,新班子走马上任。面对进村入户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民警,该村新任村支书这样问:“我们村委会经常配合你们(交警)创建交通安全村,能得到什么好处?如果我们不创建交通安全村对你们(交警)有什么影响?”言下之意,村民的交通安全是交警的事,村委会配合就应该得到经费,否则村委会不干,看你们(交警)怎么办?

  某小学校长:“我们配合开展安全教育,老师交通违法了要放一马。”

  “我们学校经常配合你们(交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上次学校一老师交通违法,你们照样处罚,我们配合你们又有什么意义?”这是某小学校长在说情未果的情况下对进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的民警说的一段话。在极少数学校校长眼里,师生交通安全是交警的事,老师交通违法就得放一马,否则,学校就不支持、不配合、不欢迎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

  某单位负责人:“行风评议时我给交警打分。”

  “行风评议时,我给交警打分。”这是某单位一把手、县行风评议组成人员给交警部门负责人丢下的话。近日该单位车辆因乱停乱放和未按规定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查处。该单位负责人接报后不是要求下属消除交通违法行为,而是利用手中的“评议”权,要挟交警部门。交警部门给“面子”免处,下次行风评议时给交警多打几分,否则打0分,让交警部门吃不了兜着走。

  这是一群和交通安全谈交易的人,虽是个别现象,但他们所管辖的少则几百人,多则数千人近万人,其危害程度非常巨大。交警执法时也许可以“友情操作”,但交通事故却不买交通安全隐患的账,到时候受害的就是无辜的生命。但愿这些和交通安全谈交易的人,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汲取交通事故的教训,认真履行职责,用交通安全知识守护生命,用手中的权力呵护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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