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交通舆情
行人闯红灯要抄告单位
作者:佚名    来源:扬子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5月26日   

    记者昨日获悉,南京交管部门正在酝酿一个措施,街头交通违法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不仅要接受处罚,违法行为还将被抄告到单位。

  一个多月前,南师附中学生朱臻慧给交管局写信说,她常常在校门口和各个路口观察,发现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非常严重。她建议,除了在路上制作相关提醒信号、标语外,可以对违章者实施通报单位批评或通过网络通报。

  交管局很快回信表示,交管部门目前对于确定身份为公务员、军人、教师的交通违法人员,在实施处罚后将其违法事实抄告其所在单位进行内部处理,但对于其他的违章当事人并无这样的抄报措施。而据记者采访了解,这封信给了交管局很大触动,该局正在酝酿在全市实施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抄报所在单位,并要求各被抄报单位对员工进行教育。

  据了解,如果该措施得以实施,交管部门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同时,还将集中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身份核实、询问单位,对有单位的违法行为人现场下达“抄报”通知单。抄报情况每个月由交警部门汇总后在媒体公示。

  与此同时,交管部门还在考虑与市文明办联合,对市级、区级文明单位中有一定数量的人因交通违章被抄报单位的,取消文明称号,对国家级和省级文明单位不予推荐。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宿迁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 协办单位:宿迁交巡警支队
宿迁交管网版权所有
维护:宿迁市东易软件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邮箱:sqly@tom.com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苏ICP备:0503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