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22年驾龄的驾校培训部主任酒后驾车,造成执勤交警一死三伤的重大交通事故。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小莹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4月23日,重庆一家驾校的教练员带着九名学员去参加“桩考”,七人通过。随后,那名教练叫上驾校培训部主任张小莹庆祝。他们先在一家火锅店吃午饭,张小莹喝了两啤酒杯左右的白酒。17时30分左右,一行人又到一家KTV包房唱歌,至20时左右“散伙”时,九人又在包房里喝了30瓶啤酒。
已豪饮多时的张小莹想到第二天车辆还要接送学员,便驾车准备到一加气站加气。行至一路口时,他看到红绿灯的黄灯已经在闪烁,便猛踩油门加速通过。
此时,该红绿灯处有近10名交警正在摆放交通警示标志,其中四名交警摆好后刚直起身来,张小莹的车便撞上他们。当场两名交警被撞出两三米远,另一名交警被撞后弹到身旁警车的后玻璃上,将玻璃砸碎,还有一名交警被撞到20米外的公路上。
法院审理认为,张小莹酗酒后超速驾车,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判处张小莹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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