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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舆情
让机动车驾驶新规深入人心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18日   
各地交管部门全面贯彻《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让机动车驾驶新规深入人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以下简称91号令)发布后,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早谋划,早部署,早准备,积极做好各项贯彻实施工作。
 
    今年1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杭州举办了交警系统车管部门“三基”工程建设领导干部培训班。此后,各地迅速学习贯彻实施91号令的新规定。截至目前,浙江、山东等11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对贯彻工作进行部署,细化执行标准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北京、天津、河北等18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县、市、区车管所长、考试科长等人员进行培训,提出加强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民警自学、集中培训、在岗轮训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 91号令的学习培训活动。北京、天津、山西、辽宁等地对所有考试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和考试,重点培训修改和调整部分的内容,使考试员能准确掌握新的评判标准和相关要求。江苏对全省1300余名取得考试员资格的民警重新进行了考核,120余名考试员因未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被暂时取消考试员资格。
 
    各地交警部门还加大资金投入,对现有考试软件和硬件设施进行改造。一是及时更新科目一考试题库,编制地方性法规考试题目,补充到考试题库中,并按规定对科目一考试软件进行升级。二是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对现有考试设施进行改造完善。三是对实际道路考试路段进行勘察,确定新的考试路线,按要求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设施,并向社会公布。
 
    各地交警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解答群众的疑问,重点讲解驾驶人考试项目的变化和违法记分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对新规定的内容及时知晓,正确认识,增进了广大群众对贯彻91号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地交警部门及时与交通部门、驾驶培训学校沟通,指导驾校合理调整培训内容,并共同研究提出夜间驾驶培训、考试等针对性措施,保证培训和考试工作中的道路交通安全。
 
    4月1日91号令实施后,各地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截至目前,杭州市共有5583名学员按照新规定参加科目二考试,北京、南京市分别有1210名、1354名学员参加了实际道路考试,合格人数分别为1028人、1101人,合格率分别为85%和81.31%。参加考试的学员表示,新标准提高了驾驶人考试难度,但同时也提高了学员适应道路实际情况和处理路面突发情况的能力,对今后的实际道路驾驶起到积极作用。
 
摘自: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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