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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舆情
各地开展整治客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作者:佚名    来源:警察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9月04日   

    本报讯 8月17日至26日,全国各地交警部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开展了多样化的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宣传活动,落实阵地宣传、“五进”宣传和媒体宣传等工作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集中整治期间,全国共出动宣传警力10.8万人次,进入客运企业1.3万个、长短途客运站2.8万个,开展宣讲活动一万余次,发放客运交通安全宣传材料1.1亿份,对近50万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客运车驾驶人进行了面对面教育,受教育群众达到2700余万人次。


  开展“进企业”宣传活动,组织重点群体集中学习。各地组织警力进入客运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签订责任状、观看专题片等方式,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开展集中宣传。北京、河北、山东、四川、青海组织力量进入企业开展“一次安全课”、“观看一场专题片”、“参加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测试”活动,对客运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集中教育。重庆、云南将近期客运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制作成宣传资料向客运企业发放,要求企业组织驾驶人反复学习,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山西、辽宁、湖南等地组织汽车安全技术专家、模范驾驶人进客运企业举办安全讲座,结合典型事故案例,介绍安全行车经验。

  开展集中宣传,形成强大声势。8月23日,各地组织力量开展了集中宣传日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为全国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日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天津、吉林、湖南、甘肃等在客运站设立了宣传站点,组织志愿者和宣传民警向群众讲解“三超”(即超员、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发放宣传材料,公布举报电话,鼓励乘客举报客运车“三超”违法行为。湖北在长途客运站开设“驾驶人交通安全活动室”,将近期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制作宣传橱窗和多媒体课件,开展客运车驾驶人集中学习活动。河北在客运车站开展客运车驾驶人拒绝“三超”倡议活动,以宣誓与承诺的方式要求客运车驾驶人对“三超”行为说“不”。

  组织媒体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提示。各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大规模安全提示,集中报道整治工作措施,曝光严重违法行为。河北、黑龙江、湖南组织专家走进交通广播“直播间”,组织客运企业驾驶人集体收听专题讲座,开展“专家咨询”连线交流活动。河北、湖北还在媒体上设立“客车交通违法曝光台(栏)”,对违法客运车辆驾驶人及其所属客运企业予以曝光。

  开展阵地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地利用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场所,通过设立咨询站点,摆放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对驾驶人和乘客面对面开展宣传教育。内蒙古、广西、云南等更新了客运场内的宣传栏,公布举报电话,在候车大厅组织宣传咨询活动,向乘客发放安全提示卡。吉林、山东、四川、陕西等地迅速更新了车管所、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集中悬挂公路客运集中整治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播放专题片,进一步增强宣传氛围。

  结合路面执法,开展面对面提示。各地组织执勤民警开展执法纠正提示活动。河北、山西、海南、贵州等将客车安全提示印制成折页、提示卡,通过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执勤点发放给驾驶人和乘客。吉林将途经辖区的客运车辆承包到执勤民警,每天通过手机短信提醒驾驶人注意自我防范“三超”等违法行为。安徽、广西组织执勤民警对客运车辆逐一落实“一问、二查、三嘱咐”工作措施,将安全提示活动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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