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警界动态
漳卫河畔擒元凶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18日   
  2006年12月5日,临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朱庄中队传出消息:今年2月发生的“2•25”故意杀人案,经过民警近十个月的艰苦奋战,宣布告破,犯罪嫌疑人吴东令被缉拿归案。
 
  2006年2月25日,对临清市唐元乡枣林村刘振修一家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就在这一天,刘振修竟在临清漳卫河畔畈疃村附近被人杀害。由于该案的发生有些蹊跷,案件的侦破可让办案民警费尽了周折……
 
  漳卫河畔惊现男尸 刑侦民警迅即勘查
 
  2006年2月26日一早,刘振修的亲戚程某来到临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朱庄中队报案称:姐夫刘振修突然死于临清漳卫河大堤畈疃村附近,事因蹊跷,请朱庄中队给予破案。正在值班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朱庄中队中队长张榜田、教导员王庆祥和民警们立即赶赴现场,和事先到达的唐元派出所民警会合后,共同投入侦破工作。
 
  场景惨不忍睹:死者刘振修仰面朝天,满头是血。在他不远处有一黑色皮包,人力三轮车翻在了大堤上,旁边树上还有被划伤的痕迹。从死者头部看,像是被人用钝器击打致死。死亡时间为2月25日晚。随即,临清市公安局成立了“2·25”专案组。
 
  经确认,死者刘振修是临清市唐元乡枣林村人。今年59岁,家境比较贫困,一直靠回收废品维持生计。
 
  办案民警极力寻找与案件有关的线索。嫌疑人为何选择在僻静的大堤上作案?是当地人?还是外地人?可是,经过一天的调查走访,却没有发现一个有价值的线索。为此,专案组再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分析会上,民警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2·25”案件出计献策。突然,民警们想到了刘振修身旁那棵被划伤的树。树上的痕迹好像不单单是被划伤,而且还有被刀砍伤的痕迹。难道是有人故意搞“恶作剧”,制造假象,来迷惑民警的视线?
 
  决不能放过任何疑点!
 
  为了查证这个问题,早已身心疲惫的专案组民警们再次陷入案件的调查中。他们走村串巷,查找各种线索。经多方查证,确定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而树上的痕迹,正是犯罪嫌疑人制造的假象。从那时起,民警们一刻也没有放弃对该案的侦破……
 
  走访民警遍布乡村   历经数月疑犯现身
 
  “2·25”故意杀人案的发生,震惊了临清百姓,关于案件的各种传言成了大街小巷谈论的话题。该案的发生,引起了领导的重视。聊城市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任建军、副局长付强、刑警支队长韩明忠更是移步案发现场,指挥部署侦破工作,刻画犯罪嫌疑人特征,指明侦查方向。临清市公安局局长李培海也亲自督战此案。
 
  各级领导的重视,人民群众的期盼,令一头雾水的参战民警士气大振,“舍小家、为大家”、“破大案、保平安”的氛围迅速形成。“不破此案决不收兵”成为每位民警的心声。
 
  凛冽的寒风吹不散民警心头的热情,更挡不住民警走访的脚步。少数群众的误解甚至冷嘲热讽没有让民警们退却,他们以奉献的精神、严谨的作风、诚挚的话语打动了每位受访群众,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为了扩大案件线索,朱庄中队还向周边县市发放协查通报,为案件侦破提供了畅通的信息通道。
 
  在后来的案情分析会上,临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彬、专案组组长马振国和朱庄中队的民警们多次探讨案件的侦破情况,划定侦破范围,确定侦破方向,着力查找案件的蛛丝马迹。分析会上,民警们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在杀人后,伪造“交通事故”现场。这一点充分说明,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极有可能受到过司法机关打击,不能排除有前科。为此,朱庄中队队长张榜田和王庆祥、李建军、周强、马勇、谷龙等民警分成几个组,转移工作重点,以寻找有前科的人员为线索,进行拉网式的排查走访。案件一天不破,民警排查的脚步就不会停止,他们走访的身影时刻闪现在漳卫河畔和百姓家中。
 
  警察破案,既是与对手较量,也是与自己较劲。有人说大要案就像“后娘”,给刑警带来的只有折磨和煎熬。这一点对朱庄中队的民警来说,一点也不夸张。三伏天,骄阳似火,空气热得让人窒息。民警们为了找到更有价值的线索,利用村民午休在家的时机,登门走访。渴了,就在村民家喝口水;饿了,就在村民家吃“蹭”饭。办案民警从“2· 25”杀人案发生以来,历经寒冷与酷热,风里来,雨里去;披星戴月,风餐露宿,时刻战斗在破案一线。期间,他们走访群众4万余人(次)、排查各类线索5000余条。转眼间,几个月过去了,虽然带破其它案件10多起,但“2·25”案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案件久侦不破,社会反响十分强烈。死者家属也常常到朱庄中队打听案件进展情况。当问计案件毫无进展时,情绪异常激动,哭闹不止。这让民警的心头像压了块石头——沉甸甸的,感觉肩上的担子愈来愈重。用张榜田中队长调侃的话来说,案子破不出,会被领导和群众骂死;外出破案成天不着家,会被老婆打死;案子久侦不破,大家都得累死;案子破不了,反正是一个“死”字。在随后的日子里,他们不断改变工作思路,以查获其他案件为依托,渴望从中获取一些与“2·25”杀人案有关的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12月的一天,朱庄中队长张榜田和李建军、周强、马勇等办案民警来到唐元镇走访时获知,任某桃园的小屋曾三次被盗,丢失黄豆、遮阳伞、扫帚等东西。其中,奇特的是,丢失的扫帚把上缠有编织袋。民警们立即查找盗窃者并做到心细如丝。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一个重要线索浮出水面。今年39岁的吴东令,系唐元乡枣林村,平日生活不检点。据了解, 1986年吴东令因盗窃被临清市公安局批准劳教3年,1989年获释后, “老毛病” 至今未改。他还经常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小到生活用品,大到生产资料,无所不偷,无所不拿。常常将盗来的物品,卖到废品收购站,从中获利。民警们赶到吴东令家时,果不其然,在他家发现了与任某桃园处被盗扫帚把上缠有编织袋的扫帚一模一样;随之,将吴东令带回朱庄中队进行讯问。
 
  至此,“2·25”故意杀人案才真正有了转机。
 
  相识一天动杀机    只为皮包藏“猫腻”
 
  朱庄中队审讯室内,吴东令在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像竹筒倒豆似地供述了杀害刘振修的犯罪过程。
 
  2006年2月24日晚上,吴东令像往常一样,将村民浇地用的6捆输水袋盗窃后,于25日晚来到枣林村刘振修的废品收购站。这是他第一次和刘振修打交道。
 
  吴东令:我这六捆输水袋按多少钱一斤?
 
  刘振修:我认识一家收破烂的,你要是跟我到那里去卖,是两块七一斤;我给你按两块三,我从中间赚四毛。
 
  吴东令一想,即便是按两块三一斤,也比其他家卖的贵;于是他就答应了。两人一拍即合,约好一块去卖。
 
  2月25日傍晚,他俩便将六捆输水袋装入刘振修的人力三轮车,并将其遮掩好,向目的地奔去。路上,吴东令紧跟其后,很快就到了目的地。在得到370多块钱后,他俩就顺着漳卫河畔往回走。
 
  天越来越黑,整个漳卫河畔被黑色笼罩着。此时的河畔,寒风劲吹,冰冷的空气让人难以忍受。他俩趁着夜色,急匆匆地往回赶。
 
  走着走着,他俩看到了一间小屋。
 
  “要不,看看屋内有什么?”吴东令拿起随身携带的钳子。
 
  见无人看管,刘振修也想和吴东令一起在屋内拿点什么。
 
  此时的二人都想发点不易之财。二人商议,从屋内盗取东西后再转手倒卖。
 
  吴东令将屋门橇开,把屋内存有的棉花、豆子和刘振修一起抬到人力三轮车上,刘振修也从屋内桌子上随手拿走了一个黑色皮包,并将其挂在了三轮车的车把上。随后,他俩乐滋滋地顺着河堤一直向西走。
 
  当走到畈疃村附近的河堤上时,吴东令看到刘振修的车把上挂着的那个——黑色皮包,心想:里面肯定有钱!便急切地向刘振修索要。此时的刘振修也如获释宝,抓住皮包紧紧不放。一个强要,一个不给,于是,两人发生争执,相互争夺,发生肢体冲突;一时,激怒了吴东令。吴东令凭着自己年轻力壮,趁其不备,抓起三轮车上的铁棍,就猛地向刘振修头部连击了三下,刘振修当场倒地,顿时,头部流血不止。刹时,吴东令借机穿梭般拿起那个黑色的皮包,借着夜色查看。
 
  其实,皮包内并没有什么值钱的“宝贝”,只是一些药盒、纸片、帐单等。看到如此这般,吴东令大失所望,他像泄了气的皮球——瘫软在地。他想:为了争夺一个皮包,下如此狠手,的确不该。“借债还钱,杀人偿命”吴东令是深谙这个道理的。于是,他想了个“迷惑”之法。又一转念,用断线钳在倒下的刘振修旁边树上砍了几下,以制造“交通事故”的假象,来转移民警的视线。他之所以犯下如此罪恶,就是人们常说的那样,属诸葛亮的——疑心太重。
 
  刘振修未曾想到,只为一桩小小的生意,只和吴东令相识竟一天,就被他夺去了生命。吴东令认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他最终还是没逃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经过朱庄中队民警近10个月的艰苦奋战,终于在12月5日,将“2·25“故意杀人案成功告破。
 
  12月12日,死者家属及当地村民自发组织,敲锣打鼓,手拿锦旗和感谢信,来到聊城市公安局,再次表达对临清市公安局朱庄中队民警的感激之情。
 

  流淌的漳卫河,洗清了刘振修的冤魂,却洗不掉疑犯吴东令的罪恶;流淌的漳卫河,再一次向人们讲述了临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朱庄中队民警们侦查破案的故事。

资料来源于网络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宿迁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 协办单位:宿迁交巡警支队
宿迁交管网版权所有
维护:宿迁市东易软件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邮箱:sqly@tom.com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苏ICP备:0503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