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19时,沭阳大队章集治安查报站民警查获蒙25/01896三轮变型拖拉机的驾驶人姜某,其持有的“G”型驾驶证号与其身份证号码不符,证件有伪造嫌疑。随后,民警与发证机关(盱眙县农机监理所)核实,证明该驾驶证确系伪造。目前,该案已被移交东小店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8月25日17时,沭阳大队胡集治安卡口民警在205线1028K+650M处执勤时, 对一辆车号为苏1340635变型拖拉机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尤某神色慌张,出示的行驶证纸张较软且粗糙,有伪造的痕迹。经盘问,驾驶人尤某只得承认其使用伪造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此案已移交张圩派出所,案件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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