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车驾驶人郑某称其车装载约20吨水泥,,但其行驶证核定载质量才为1吨,经过磅检测,该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2000%,属严重超载。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驾驶人郑某作出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并现场责令其进行驳载。
近年来,我市大多数农机车车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车辆超载现象较为普遍,上路行驶危害较大。
一、缩短拖拉机使用寿命。拖拉机超载将使发动机机体过热,导致机件磨损加快,燃料消耗过大,容易造成弹簧钢板折断或弹性降低,并使车架变形,铆钉松动、折断,甚至改变总成的相对位置,影响正常工作。长期超载将导致使用寿命缩短。
二、转向性能受到破坏。超载将使转向沉重,转向时离心力增大,转向灵敏度降低,出现操作困难,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制动性能受到破坏。车辆的制动力是根据额定的载重量设计的,若超出核定的载重量,将增大车辆惯性,影响制动性能,延长制动距离,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往往措手不及,酿成事故。
四、造成轮胎爆裂。轮胎的承载能力,是根据额定的负载设计的,超载使轮胎的压力大于额定的负荷过多,容易造成爆胎,拖拉机在行驶过程中爆胎,容易发生翻车事故。
五、影响行驶安全。拖拉机在超载情况下行驶,稳定性能差,离心力增大,操纵难度增大,特别是在遇弯道、坡道或紧急情况时,将因措施不及、操纵不力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