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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达5.16亿元,涉及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200多家受票企业的连环性团伙大案,由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督办。
2006年12月26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何书文、程广义等人死缓及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嫌疑人神秘出走
2005年8月24日,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国税局向公安局报案:该局所属一般纳税人鄂托克前旗利发羊绒裘皮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从2005年5月15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异常,其所经营产品均属异地直接加工销售,品种繁多,金额较大,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系河北省清河县的潘光霞,在国税局通知要税务检查时突然离开前旗,下落不明。
案情紧急汇报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市局果断决策由经侦支队办案民警会同市国税局领导和工作人员于8月25日下午赶到鄂托克前旗公安局指导破案。
经初步审查,鄂前旗利发羊绒裘皮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9份,金额达33524942.59元,所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515份,金额36827432元。民警到该公司了解生产情况时发现,农副产品收购加工量极小,与开票情况根本不符。
民警找到该公司六名工作人员,其中除三人为本地雇工外,其余三人均为河北籍人员,叫李英豪、印刚和程广义。在调查时,后两人称是在电视上看到利发公司的招聘广告后,来此地应聘。经过反复核实,第二天,他俩承认是河北省故城县众鑫公司和杰成公司派驻利发公司的业务员,主要负责开票、寄票和回退货款业务。利发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终于被撕开一个口子。
据查,利发公司另一个负责人韩振良在案发前几日离开公司,去向不明。而与法人代表潘光霞关系密切的该公司女职员刘素梅也与潘光霞一同失踪。
在依法检查潘光霞办公室时,侦查人员发现了一张记有一个杭锦旗固定电话号码的纸片,经查证这个电话与潘光霞联系频繁,专案组立即与杭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请求协查该机主,并通报了潘光霞的车号及有关情况,如发现立即予以扣押。
不久,杭锦旗公安局来电话称,该固定电话号码是杭锦旗万利裘皮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法人代表韩振良,现外出,潘光霞的小轿车停在该公司院内,但未发现潘本人的踪影。
狡猾“狐狸”难逃法网
8月25日下午,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潘光霞已潜入陕西榆林市。但当晚追捕组赶往陕西榆林时,潘光霞又消失了。9月2日,在山东临青市,东奔西窜的潘光霞认为已经摆脱了警方的追捕,可以放心地休息几天了。3日早8时,潘光霞束手就擒。
在证据面前潘光霞不得不供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他真名叫何书文,河北省南宫市段芦头镇董家庙村人。
查出一串虚开发票公司
与此同时,外调组成员驱车走访了内蒙古、河北、山东、天津、北京等省、区、市多家与利发、万利公司有受票关系的公司、企业,核查了受票情况。通过核查又发现了与鄂前旗相临的陕西靖边县一家名为“靖边县顺兴羊绒裘皮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同类发票也有异常情况,联系到杭锦旗的万利公司,顺兴公司很有可能也是何书文等人所设立的。随着外调的深入,连环性团伙犯罪的性质已确定,本案团伙成员杨卫中、张生虎、孙茂强等人的基本情况被逐一查清。
8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英豪、齐印刚、程广义被传唤后认为何书文等人已潜逃,犯罪事实难以查清,便编造虚假口供,欺骗警方。9月3日,何书文在山东临青市被抓获后,同样避实就虚,把责任全部推到另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身上。外调组核查的大量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证据,给了犯罪嫌疑人何书文致命的一击。他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一点一点地供述了犯罪事实。
何书文不但在鄂托克前旗以潘光霞之名注册了利发公司,还在杭锦旗注册了万利公司,以王季雨之名在陕西靖边县注册了顺兴公司,主要从事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活动。9月19日,犯罪嫌疑人张生虎在河北衡水落网;9月20日,孙茂强在河北故城落网;9月30日,宋勇泉在肃宁落网;10月21日,孟祥府在山东落网;11月29日,杨卫忠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落网。
2005年年底,“8•24”专案追捕团伙成员取得重大成果,十余人先后落网。专案组查明何书文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利用利发、万利、顺兴等三个公司之名,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25份,金额5792.9万元,税额984.8万元,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1037份,金额6644.8万元,税额812.9万元,两项合计虚开发票1662份,价税合计1.38亿元。
但查明三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并不是全案的结束,种种疑点引起专案组民警的高度警觉。
首先何书文等人虚开增值税发票作案手法老练,胆大妄为,无所顾忌,说明并非其所交代是新手初犯,其次从何书文身上搜出另一张户籍地为内蒙古巴盟名为“何福增”的身份证,说明何书文一直在内蒙古地区活动,并非像他交代的初到内蒙古。那么在鄂托克前旗案发前,何书文在内蒙古干什么呢?
专案组首先从两个团伙成员身上入手。经过多次政策攻心,两人供述了“何福增”在2005年前曾在河北尚义县等地为他人开过增值税发票;何书文从2003年起,就伙同他人在河北尚义、万全、内蒙古兴和、察右前旗等地注册公司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
雪球越滚越大
2006年1月20日,公安部经侦局、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召集内蒙古、河北、陕西等省、区公安、国税部门领导,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8•24”案件侦办工作部署会议,确定将该案列为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督办案件。
在各地警方和国税部门的有力配合下,专案组历时数月,终于查清何书文等人自2003年以来,先后注册并利用“尚义县义和羊绒裘皮制品有限公司”、“万全县万利羊绒裘皮制品厂”、“兴和县万利羊绒裘皮制品有限公司”、“察右前旗隆祥羊绒裘皮厂”,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13份,金额1.47亿元,税额240.6万元,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14071份,金额1.76亿元,税额2363.68万元,两项合计虚开发票15984份,价税合计3.78亿元。在查证中为外省市查出涉案金额3.3亿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两起。
在侦办过程中,专案组追缴非法财物价值17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3000多万元。
摘自: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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