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泗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利益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严查重处客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周五与周日是学生放学、上学的特殊时间段,为了保证广大学生的乘车安全,泗阳公安交巡警三中队组织全体民警上路执勤,严查重处违法的客运车辆。5月23日16时30分,刘某驾驶的车号为苏NJ13XX的中型客车,该车核定载客15人,实际载客29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在苏325线49KM处,被该中队的执勤民警查获。5月25日15时32分,丁某驾驶的车号为苏NJ134X的中型客车,该车行驶证核定载客15人,实际载客28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在苏325线49KM处,被该中队执勤民警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执勤民警对以上两起严重的交通违法机驾人刘某、丁某,分别给予2000元的经济处罚和驾驶证记12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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