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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界动态
公安部要求加强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1月30日启动安检服务站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18日   
    公安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要确保2007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尽最大努力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在春运前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排查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督促客运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春运前对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等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
 
  1月30日各地要提前启动国省道主干线和高速公路省际、市际交界处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七座以上的客车必须做到逐车检查、逐项登记。要加大高速公路和国省道重点路段的路面巡逻力度,严格查纠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超速50%%以上、客车超员2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车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依法对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要针对节日期间农村群众探亲访友活动集中、农村道路短途客运量集中的特点,加大对县乡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严格查纠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控,提高重大交通事故快速处置能力,确保主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相邻支、大队之间和高速公路与国省道之间的勤务配合,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道路管控密度,特别是要加大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的勤务衔接,有效利用警力资源,提高勤务效率。
 
  同时,各地要以“和谐春节,平安出行”为主题,对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前策划,专门部署。春运前,各地要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大规模的交通安全提示活动,提前发布节日交通出行信息,普及节日安全出行知识。要尽可能地通过各种媒体发布道路交通信息,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在网络、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等主流媒体上开辟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在春运期间形成全方位、连续性的宣传报道声势。
 
来源: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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