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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幽灵青睐手提电脑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18日   
    2006年8月31日下午,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周先生从上海站乘坐T708次列车去南京出差。这是一趟全程对号、全封闭的豪华型城际列车。周先生在6号车厢22号座位坐下时,顺手将一只藏青色提包放到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上,然后便闭目养神。18时许,列车停靠无锡站,周先生被一阵喧闹声吵醒后,本能地抬头朝行李架上看一下,顿时大惊失色。
 
  “我的包没有了!”周先生一边高声呼喊,一边迅速跑到车门口寻找,但是没有发现自己的提包,他赶紧向列车工作人员报警。据周先生介绍,被盗的提包内装有一台惠普牌HP6130型笔记本电脑和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物品。
 
  “电脑是公司的,里面存储了许多重要资料,一旦丢失后果不堪设想。”周先生急得不知所措,站在一旁直冒冷汗。
 
  无独有偶。4号车厢中年旅客鲁先生匆匆忙忙地也向列车工作人员报警,称其放在行李架上一只装有1900元现金的黑色皮包被盗。工作人员马上陪鲁先生到车内寻包,结果在8号车厢第四排座位底下发现了被盗的黑色皮包,但包内现金已被洗劫一空。
 
  上海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迅速组织侦查员,对上述两起案件展开调查和分析。电脑被人掏心留下一沓招标资料
 
  就在警方紧锣密鼓地开展侦查时,列车提包案再次发生。9月8日,由上海开往南京的T706次列车到达苏州站后,4号车厢69号座位上的旅客俞先生突然发现放在行李架上的一只电脑包被盗,内有价值近万元的宏基牌笔记本电脑一台、移动硬盘一只和部分招标文件。
 
  邻座旅客徐小姐反映,列车停站时她看见一个男子从行李架上拎了电脑包快步下车,此人30多岁,身高1.70米,体型中等,脸庞较瘦,头发较短,穿一件白色有领T恤衫,下穿一条米色西裤,深色皮鞋。
 
  当日下午,警方就接到一个好消息。“9•8”案失主俞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姓陈,手中有一批招标文件,若想取回须付2000元小费。俞先生正在为这批失窃的招标文件发愁,因为事关本单位的商业机密,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着落,于是爽快地答应了对方的条件。俞先生立即向铁路警方报告。
 
  民警以俞先生所在公司经理的身份与陈某取得联系。经一番交谈,初步确认陈某手中的招标文件系“9•8”案被盗物品。于是一再表示愿重金赎回这批文件,并与其约定当日晚上在周家嘴路小肥羊火锅城见面。
 
  当晚18时,双方约定的时间已到,但陈某并没有出现。不久,陈某来电称今晚有事不能赴约,改日再见面。民警再次拨通了陈某的手机,称报酬可以再提高一倍。面对“经理”的一片诚意,陈某终于答应半小时后过来见面。
 
  18时35分许,一名衣着光鲜的中年男子神情镇定走进了火锅城,在约定的包厢内与化装民警见了面。双方自我介绍后,陈某小心翼翼地从提包内拿出了一沓招标文件,民警接过来粗略浏览一下,高兴地说:“就是它,没错。”
 
  陈某伸出右手,迫不及待地说:“那就成交吧!”
 
  民警顺势从上衣口袋内掏出一个警官证递到陈某面前,陈某以为是钱,刚要接手发现不对劲,本能地站起来转身想走,但房门口已被两名年轻民警把守。
 
  原来,陈某系上海某公司的职员,当日在苏州返回上海的长途汽车上,将一只装有NECV-600型笔记本电脑的提包放在行李架上。到沪后,陈某发现电脑被人掏心盗走,留下一沓来历不明的招标资料。他越想越气,为弥补损失,决定用标书换点钱,于是根据标书上的手机号码与俞先生取得了联系。
 
  警方通过调查,证实陈某所述是事实,经教育后给予放行。本是一名受害者,一时糊涂险成嫌疑对象,陈某十分后悔。监控录像锁定目标
 
  9月18日,T704次列车停靠在上海站放客时,旅客徐某放在9号车厢71号座位上方行李架上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遗留一个印有皮尔卡丹字样的纸袋,内有普善路伍旺水果大卖场专用塑料袋一只。
 
  侦查员通过调阅上海站的监控录像资料,发现有一名身穿灰色上衣的男青年,从候车室主通道经过时手里提着一只皮尔卡丹字样、红黑相间的纸袋,此人身高1.70米。
 
  9月22日,由上海出发的T706次到达苏州站,9号车厢64号座位旅客叶某放在行李架上的一只装有部分生活用品的黑色仿皮手提包被盗,现场遗留一只电脑包,后查明系9月18日T704次列车上被盗的电脑包。
 
  侦查员从苏州站出口处的监控录像上,看到一名拎着黑色仿皮手提包出站的男子,此人35至45岁之间,身高1.70米左右,瓜子脸,较黑较瘦,穿一件白色带竖纹T恤衫。技术人员还从遗留电脑包上提取了两枚指纹。
 
  10月29日,由南京开往上海的T701次列车从苏州开出后,9号车厢28号座位旅客陆某放在行李架上的一台DELL(戴尔)笔记本电脑被盗。乘警在现场了解到,有三名旅客看到嫌疑人作案的全过程。
 
  侦查员立即查阅苏州站出口处的录像,发现嫌疑对象的镜头非常清晰,和旁证旅客提供的情况相符,穿一件黑色呢质外套,衣领内侧带有橘黄色条纹,色彩比较明显。全线布网擒盗贼
 
  10月31日,上海铁路公安处召集刑警支队、乘警支队、上海站公安段负责人和部分参战民警,再次商讨侦查方向和策略,并印发200张“10•29”案件嫌疑人照片,发到每个参战民警手中。
 
  11月6日8时20分,由上海开往南京方向的T706和T708次两趟列车,同时停靠在上海站7号站台。正在站台中部巡视的T706次列车乘警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人影与自己擦肩而过,赶紧从衣袋里掏出一份协查通报。
 
  该男子的特征与“10•29”案件嫌疑人照片极相似。乘警不露声色,悄悄地跟踪,确认此人上了T708次列车后,马上将这一信息通报给专案组。
 
  专案组成员果断地从T708次列车8车厢上去,逐节车厢仔细排查。当查到9号车厢17号座位时,只见座位上的男子体貌特征、服饰与系列电脑提包案件嫌疑人相似。
 
  面对民警的厉声责问,该男子先是一愣,但仍故作镇静地答道:“去常州。”
 
  “请出示你的车票和身份证。”
 
  该男子向乘警出示了一张T708次上海至常州的车票和一张临时身份证。
 
  “你的行李呢?”民警进一步问道。男子用手指指行李架上一只黑色电脑包。
 
  专案组民警向对方表明身份,将这名嫌疑人带下车。经审查,初步确认此人就是系列电脑盗窃案的作案者。列车幽灵现形
 
  经审查,该男子叫焦得力,又名焦文力、焦德力,1970年8月11日生,河南太康县人,小学文化,住河南太康县王集乡焦堂村。
 
  专案组在焦得力暂住处提取一台“三星”笔记本电脑,虽与上述几起案件被盗笔记本电脑不符,但焦始终无法说清该电脑来源。技术部门对几起案件现场遗留电脑包提取的指纹进行比对,认定焦得力指纹与前几起案件中遗留在电脑包上的指纹同一。在大量证据面前,焦得力终于低下了头,交代了2006年3月以来在沪宁线城际列车、上海市机场公交5号线及苏州长途汽车上盗窃笔记本电脑10台、现金10万余元的14起案件,总价值约20万元。现警方已查证10起。
 
  据犯罪嫌疑人焦得力交代,1990年他到广州服兵役,在部队表现不错,还学到了许多技术本领。1995年退役后没有回老家,独自留在广州打工。他曾与别人合资开过商店,办过工厂,一度赚了不少钱,也结识了一批社会朋友。但是,在与朋友的交往中,焦得力不慎染上毒瘾,经商赚来的钱全部用来购白粉。为了维持每日“高消费”,他开始向朋友借款,由于只借不还,后来再也没人借钱给他。在毒瘾的催促下,焦得力渐渐地走上了盗窃犯罪道路。
 
  2004年,焦得力来到上海,专门到机场开往市区的豪华型公共汽车上“干活”。当年12月因盗窃被上海市警方处劳动教养一年。2005年1月劳教解除后,焦得力不思悔改,重操旧业。2006年2月的一天,焦得力在机场专线公交车上一次性窃取了人民币10万元,得手后立即潜回老家避风头。盗来的巨款除部分还债、购买一根金项链外,全部用于吸毒、玩女人。仅半年时间,焦得力就将10万元挥霍一空。8月,焦得力重返上海,将“工作重点”转移到铁路,盯上了城际列车。
 
  焦得力每次作案后,就将电脑等贵重物品以超低价格卖给某电脑维修店的“曹老板”,将空的提包或电脑包暂时保存起来,作为下次上车作案时的道具。
 
  2006年11月7日,焦得力因涉嫌盗窃案被刑事拘留。11月9日,涉嫌收赃的江苏通州市人曹某被刑事拘留。
 
  至此,铁路沪宁线城际列车旅客笔记本电脑被盗系列案成功告破。
 
来源: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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