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警界动态
汽车大盗落网记
作者:杨德成    来源:江苏法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5月28日   

    日前,赣榆县公安局巡逻民警从查获的一辆嫌疑车辆入手,乘胜追击,摧毁一个在山东盗窃汽车,辗转江苏销赃的盗销汽车团伙,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查获被盗汽车5辆。

夜巡查获赃车

    5月5日21时许,赣榆县公安局赣马派出所副所长刘昌建、民警陆元明带领联防队员在辖区仲庄村执行治安巡逻任务时,一辆白色面包车引起了他们的警觉。该车前号牌模糊不清,后号牌被两块红布遮挡,形迹十分可疑,刘昌建随即意其停车接受检查。两个黑影从包车上跳下欲弃车逃窜,被早有准备的民警当场抓获。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的点火器有明显被撬的痕迹,且两名男子神色紧张无法提供车辆的来源和任何手续,遂将两人传唤到派出所继续询问。

    经过一番较量,犯罪嫌疑人宋某(辽宁人)、张某(赣榆县人)供认,这辆“五菱之光”白色面包车是他俩当天在山东青岛市黄岛区,以5000元价格从山东高密市人赵某手中购买的,欲开到赣榆县销售。随后,民警上网查询发现,这辆号牌为鲁BDD×××的“五菱之光”面包车主为山东平度市刘某,5月5日凌晨被盗,失主已经报案。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张某表示愿意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盗车贼,争取宽大处理。

    5月6日凌晨3点45分,赣马派出所所长霍介宏主持召开全所民警会议,决定组织力量赴山东抓捕盗车贼。之后,霍介宏立即把简要案情和自己的想法向局领导作了汇报,得到县长助理、局长王兴亚的肯定和赞扬。

    凌晨5时30分,霍介宏带领抓捕组,押着犯罪嫌疑人张某,驱车赶往山东青岛市。

转战山东抓捕

    一路飞驰,6日8时许,抓捕民警赶到青岛市城阳区,找了一家旅馆住下,准备实施引蛇出洞,适时抓捕。

    张某平时在青岛打工,经常通过赵某购买一些二手摩托车,送回赣榆销售,次数多了,彼此就成了朋友,但是从赵某手里购买被盗汽车,张某还是第一次。在霍介宏授意下,张某拨通了赵某的电话,称自己昨天买的车已经出手,赚了不少,希望再买一辆回去卖。对方很是高兴,满口答应,不过现在手上没有车,希望张某耐心等他的好消息。

    等待消息的过程,特别漫长。由于怕暴露身份,引起对方怀疑,民警们不便外出活动,只好待在旅馆里等候。下午4时许,对方打来电话,称7日早晨8点接货,具体地点等候通知。

    7日凌晨2时许,张某的手机响了。对方称货已到手,正从烟台赶往青岛,约定凌晨3点在青岛市城阳长途汽车站交易。

    “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城阳长途汽车站,了解现场情况,占据有利地形。”有着丰富侦查经验的霍介宏迅速带领民警赶赴城阳长途汽车站。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凌晨3点,赵某并没有如约出现。时间又过去半个小时,犯罪嫌疑人还是没有出现。莫非行踪被察觉了,民警们开始有点发急。

    “立即到四方区苏果超市门口接车。”赵某打来电话改变了交易地点。民警们又驾车赶到约定地点。然而,犯罪嫌疑人和车辆仍然没有出现。过了约10分钟,张某的手机再次响起,对方说这个地方交易不安全,现在公安查得紧,交货地点改到青岛大学南门对面的公路边。当民警们不顾疲劳,又迅速赶到指定地点。这一次,犯罪嫌疑人还是没有露面。

    很快,犯罪嫌疑人打来电话,口气强硬地质问张某为什么和陌生人一起来。按照民警先前的嘱咐,张某解释自己不会开车,专门带了个司机好把车开回去。犯罪嫌疑人这才罢休,并说过一会告诉交货地点。

    “看来犯罪嫌疑人已经有所察觉,我们必须采取激将法,敦促其尽快交易,免得夜长梦多、打草惊蛇。”随后,张某按照霍介宏的要求,主动拨打了赵某的电话。“你反复更换接货地点,这样不信任我,车我不要了!”这一招还真的奏效,对方口气软了下来,确定早晨8点在山东胶南市王台镇交易,不见不散。

狡猾嫌犯落网

    胶南市王台镇距离青岛市城阳长途汽车站有60多公里的路程,民警们赶到的时候,犯罪嫌疑人赵某指定的交车地点某农贸市场还没有开市。从赣榆赶来增援的民警与抓捕组在这里汇合到一起。

    农贸市场只有南北两个大门,别无通道,民警们兵分两路,一路埋伏在北门,一把守在南门。这时,张某的指认,盗车贼赵某就坐在市场内一辆白色面包车上,正四处张望。

    行动!霍介宏一声令下,民警们前后夹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犯罪嫌疑人赵某当场抓获,并缴获“五菱扬光”面包车一辆。全体参战民警不顾困乏和饥饿,立即将犯罪嫌疑人赵某和赃车押回赣榆。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赵某(山东高密市人),2007年9月在山东诸城市因盗窃面包车,被判刑,并处罚金5万元。刑满后,赵某不思悔改,又操起老本行,伙同他人在山东平度、莱州等地作案,先后盗窃“五菱之光”面包车5辆,案值近20万元。令赵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在山东作案,却栽在了赣榆警察的手上。

    目前,赵某、宋某、张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宿迁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 协办单位:宿迁交巡警支队
宿迁交管网版权所有
维护:宿迁市东易软件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邮箱:sqly@tom.com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苏ICP备:0503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