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张家港的写信人这样写道:我叫张核寨,原籍内蒙古卓资县人,现在张家港港务局从事木材生意。今年6月1日我前往宿迁车管所进行摩托车年检。由于我当时没有模拟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无法受检。民警司楚慧、朱宝银都给予了我耐心指导,并让我将模拟号寄去。我当时多寄了40元,他们又给我退回,并将年检手续给我办得非常妥贴。
虽然仅仅40元,足见人民警察本色。我非常感动。特写此信,以致谢意。向两位敬业爱岗人民警察表示衷心感谢。
徐州睢宁县写信人是一位名叫张超的驾驶员,他说,今年3月28日8时许,自己驾驶的变型拖拉机和朋友王宵驾驶的变型拖拉机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被支队二大队龙河中队民警申辉带领协管员王涛、叶敬国在市区南环路巡逻中发现,民警当场指出其交通违法行为后,并依法对他们各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在实施银行代收缴过程中,由于两名驾驶员和其工地负责人争着先垫付罚款金,造成罚没款被多收了100元,但当事的几方未有一个人发现。
离开大约有半个多小时后,民警申辉和收款员王涛对手中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及罚款票据进行清点核对,发现现金比罚款票据多出100元,申辉三人迅速开车返回原处寻找,但未发现他们车辆。申辉记得在先前处罚时,听他说货物就是送到开发区标准厂房一带,于是,他们沿开发区金鸡湖路多方打听和寻找,终于在距离处罚地点2公里多的一个建筑工地找到了他们二人。当民警说明情况并当场表达歉意又及时退回多收的100元现金后,他们几人都非常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