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河中惊现女尸
2008年1月26日中午,连云港市民周先生按照事先的约定从家中赶往海州区蔷薇河大桥,等待他的老板驾驶集装箱货车到来后,开始一天的运输工作。这一天,周先生因来得较早,便点了根烟,神情悠闲地站在桥栏边向四周张望,无意之间,他发现桥下有一只人脚露在河面上,再仔细一看,竟是一具尸体浮在水面上!一阵恐惧过后,周先生拨打了110。
蔷薇河中发现尸体!接到报告后,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局长王维君、政委闵启东、副局长李道刚带侦技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并向市局做了汇报。随后,市局副局长蒋林率刑警支队支队长赵健等人也很快赶到了现场。经过刑侦技术人员的现场勘验,死者为一名女性,身高172厘米,体态中等偏瘦,颈部有勒痕,头部有钝器击打痕迹,基本上可以认定为他杀。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组成的“1·26”杀人抛尸案侦破指挥部迅速成立,从刑警支队和海州分局抽调的50余名民警也迅速到位。
死者是谁?因何被杀?指挥部经过分析,推断作案人应为一名成年男性,案发时间在1月25日夜11时至26日凌晨4时之间,死因可能是男女关系发生矛盾后杀人抛尸。
经排查近期全市失踪年轻女性,专案民警很快在新浦区某旅馆内找到了受害人的男朋友赵某,其辨认现场勘查照片后,确认死者正是他的女友胡某(女,27岁,新浦人)。
24小时抓获嫌疑人
据赵某介绍,他和胡某两年前在苏州打工期间相识,回到连云港后便租房同居在一起。1月25日晚上,胡某外出去会网友之前,还开玩笑地问赵某,放不放心她一个人去。那个网友是杀人抛尸的恶魔?专案民警迅速查找到了胡某当晚所见的网友杨某。
“那晚,我的确是和胡某一起吃了饭,但吃完饭后,我把她送到沈圩桥就走了。”杨某说,当天是胡某打电话约他出来吃饭的。两人见面后,又一起到了位于新浦区沈圩桥的王某某家换衣服,随后一起到饭店吃饭,其间胡某喝了不少啤酒。饭后,三人到歌厅唱歌时,胡某又喝了一些啤酒。唱完歌已接近夜里11点,王某某先回去了,杨某陪胡某行至沈圩桥附近才分手离开。之后,他就没有和胡某联系过。专案民警又走访了王某某,王某某也称从歌厅分手后再也没和胡某联系过。线索在这里中断,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专案民警一方面继续加强调查访问,期望能获取蛛丝马迹;另一方面又对案发现场及周边重新进行细致勘查。1月26日晚,侦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浮出水面。1月27日下午15时许,在新浦某居民小区北大门某汽车美容店内,正在冲洗汽车的王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滋生邪念酿凶案
30岁的王某来自广西,现在连云港市开发区一家公司里供职。据王某交代,案发当晚11时左右,王某妻子因送单位醉酒同事去市第一人民医院,之后打电话让王某过去接她回家。然而,当王某驾驶一辆从朋友处借得的商务车行至人民路与通灌路交叉路口时,看到一女子朝自己的车头走来,便放慢了车速。令其没想到的是,该女子走到车边时,竟伸手拍打车窗玻璃,王某停车后摇下车窗玻璃。
“大哥,能不能带我一程。”女子在车窗外请求。王某见该女子只穿着一件单薄的黑色连衣裙,似乎很冷,便让她上了车。一上车,该女子就像喝醉酒的样子嘴里一直不停地念叨,不久又一头趴在了王某的腿上。一种本能的反应让王某产生了冲动,他心里想,这可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有便宜不占白不占。于是,王某关掉手机,调头沿海连西路,一直将车开到海州蔷薇桥附近,与该女子发生了性关系。
完事后,王某有些后悔,而该女子却忽然哭了起来,说她对不起自己的男朋友,叫王某对她负责。王某见状慌了神,使尽花言巧语想脱身,但该女子却始终不同意,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女子大喊要告王某强奸,火气上涌的王某准备将其推下车,没想到该女子竟抓起车上的不锈钢杯子猛砸他。王某一把夺过杯子砸向该女子的左前额,女子头部顿时流血。随后,该女子开始大喊:“救命啊,强奸杀人了!”害怕被人听到的王某,立即用手捂住女子的嘴,接着用双手掐住该女子的脖子。为防止该女子缓过劲来,王某又抓起车上一根电源连接线,紧紧地勒住了女子的脖子,直到女子彻底没有了气息。
杀人后,王某将该女子尸体抛入蔷薇河,随后便开车回家提水将车内的血迹清洗干净。第二天,自以为天衣无缝的王某像没事人一样正常出门上班,并在下午开车到一家汽车美容装潢店内洗车。但他没想到,仅仅过了24小时,就落入了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