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16时10分,沭阳交巡警大队胡集中队民警在205线1023K+100M处对沪A59560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陈某(男,29岁,沭阳县沭城镇人)所持E型驾驶证系用他人身份证(魏良银,身份证号320823197401081038)办理的假证。
经查,驾驶人陈某供认了其用80元钱办理假驾驶证的违法事实。目前,此案已移交张圩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