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选车牌可自行编号
本报讯 公安部6月4日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从10月1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可自行改变车身颜色而不再需要申请。
新修订的规定进一步简化了牌证办理程序,优化了服务方式,涉及到的便民利民措施共16项。主要有:
◎缩短办理牌证时限。对出具合法有效证、凭证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日缩短为2日。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调整了事前核对档案的规定,补发时限由15日缩短为1日。
◎取消办理变更登记审批程序。为减少群众往返次数,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用再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可以于变更后直接办理登记。
◎扩大重新启用号牌号码范围。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中允许申请重新启用原号牌号码的范围,由报废的机动车扩大到所有办结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进一步满足群众留用原号牌号码的需求。
◎改进机动车号牌选取方式。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或者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
◎取消了停、复驶业务。
◎简化异地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程序问题。对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办理报废的,取消了机动车所有人“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再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的程序,规定“由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向车辆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报废地车辆管理所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此外,新规定增加了“法律责任”一章,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未设定处罚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设定了罚则。对不按规定检验机动车或安装安全防护装置、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技术参数明确了相应处罚。同时,对交管部门及交警违规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法律责任也作出了规定。
7月1日大限将至无OBD车型大跳水
本报讯 上海市环保局决定从2008年7月1日起,对发改委车型公告核定的最大总质量≤3500kg的车辆实施“国Ⅲ”排放标准。市民如果已经购买了“国Ⅱ”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在7月1日前办理新车上牌手续,否则7月1日后在上海市就无法办理包括沪C号牌在内的所有新车的上牌手续。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最大总质量>3500Kg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开始实施“国Ⅲ”标准,不包括汽油车;从2007年7月1日起,所有最大总质量≤3500Kg的汽车,开始实施“国Ⅲ”标准,相应车辆凡达不到“国Ⅲ”标准的一律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对此,专家提醒,市民在购车时应当提前做好准备。目前本市规定,“国Ⅲ”标准一般遵循“新车新标准,旧车旧标准”的原则,因此只要是标准实施之前购买的车,肯定不会强制要求达到“国Ⅲ”标准;但是政府职能部门会通过一些行政手段来引导消费者选购“国Ⅲ”标准的车,如对未达到标准的车在市区行驶将受到一定的限制等。因此,目前消费者购车最好看清楚车辆的排放标准。
对市场来讲,已经生产出来的车型不可能就地销毁。为了解决标准之限带来的冲击,商家希望能在规定时间内把“国Ⅱ”标准的车型卖掉。
即将出台的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对汽车制造企业加了道“紧箍咒”的同时,却引发了市场中部分“国Ⅱ”车型的大幅降价,可能会出现同一款车型价格悬殊比较大的情况。而那些价格相对较高的车型,价格优惠还是相当有吸引力的。目前离政策实施尚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给了消费者上牌的缓冲期限。同时,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尽可能地和商家谈价格,以便得到更多的实惠。
2008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出台
本报讯 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5月26日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
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0000元人民币。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等凭据申请补贴资金。
据了解,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且使用年限在7至9年之间的车型:车长7.5米以上(含7.5米)且乘坐人数(包括驾驶人)23人以上(含23人)的载客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4000元人民币。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III阶段要求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5000元人民币。总质量在12000kg以上(含12000kg)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kg以上(含12000kg)的半挂牵引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4000元人民币。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和更新车辆购车发票等凭据申请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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