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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07年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4月0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07年度)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江苏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07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378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0715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561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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