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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2月05日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附:相关索赔单证(参考)

 

常见几类案件保险理赔必备材料一览表

单方肇事

无人员伤亡

1234567

1、索赔申请书

14、盗抢车辆报案票

2、驾驶证(正、副)复印件

15、行驶证原件

单方肇事

涉及人员伤亡

12345789101112

3、行驶证(正、副)复印件

16、附加费证原件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7、购车发票原件

双方肇事

车损案

1234567

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18、车钥匙

6、修车发票

19、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未破获证明

7、施救费票据

22、养路费注销证明

双方肇事车

损涉及人案

12345678910111223

8、伤残诊断证明、病历

21、权益转让书

9、交通事故评残证明

22、被保险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10、交通事故死亡证明

盗抢险案件

11314151617181920212223

11、被扶养人户籍证明

23、其他

12、伤者及护理人员工资证明

备注:火烧车需提供公安消防部出具的火灾鉴定报告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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