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曾先后担任过安徽省阜阳市中院院长,阜阳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省卫生厅副厅长的尚军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湖北一媒体刊出《傍上两个“副省”,为何保不住她的亨通仕途》一文。该文讲述:一个利欲熏心的女人,凭借几分姿色,傍上了两位副省级高官,竟然官至副厅级,祸乱一方。文章刊出后,全国乃至国外众多媒体先后以“女高官的桃色新闻”等为标题,进行转载、转播。
2007年1月,安庆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尚军有期徒刑10年。但判决书中并无尚军以色谋权的内容,也无尚军在“审查期间交代自己与他人的特殊关系”的内容。
尚军以侵犯自己名誉权为由,将湖北该媒体起诉到法院。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傍上两个“副省”,为何保不住她的亨通仕途》一文虚构、捏造尚军“以色谋权”等事实,同时用“狐狸精”、“鬼蜮”等带有侮辱性的言语诋毁尚军名誉,湖北该媒体在刊发此文时,应负责审查核实,但其不予审查核实,便传播、刊发不利于尚军名誉的虚假事实,且被其他媒体广泛转载、转播,严重侵犯了尚军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遂判决该媒体书面向尚军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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