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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说法
“电话叫不来的士属拒载”有点不好使
作者:张 林    来源:江南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10月12日   

    新闻话题:《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但随着近年来苏州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新的科技装备及智能化管理手段的大量运用,迫切需要在原《管理办法》中加入新的约束性条款,于是今年9月8日,新修订的《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将电话叫车车不来的现象列入拒载行列,这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无疑是又多了一道“紧箍咒”。可是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自施行一个多月来,此类出租车拒载现象依然频频出现,对此,乘客苦恼,司机抱怨,管理者更是无能为力。

  

  记者调查: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自2003年7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对加强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和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近年来苏州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新的科技装备及智能化管理手段的大量运用,迫切需要在原《管理办法》中加入新的约束性条款。于是在广泛调研,并借鉴上海、宁波等地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苏州市交通部门形成了《管理办法》修改决定(草案)并报送苏州市政府法制办,今年8月份苏州市政府法制办在书面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和18件网上修改建议后,形成了《管理办法》修改决定(草案),并提交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于是今年9月8日,新修订的《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出台,其中第26条注明:接受电话调度或网上预约后,不履行约定服务或因客观原因不能履行约定服务又不及时告知乘客的行为,属拒载行为。而相关的罚则也注明:“视其情节轻重,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当事者言:杨成业(化名,苏州某出租公司司机):自从新规定出台后,乘客都把“黑锅”往司机头上扣,时常指责我们失约,可有谁又知道我们的委屈,我们失了乘客的约,他们可以投诉,可乘客失了我们的约,我们又向谁投诉去?我很多次接到预约电话赶往指定地点后,根本找不到人,再通过电话与对方联系,对方称已经另外拦车走了,有次我在电话里发了几句牢骚,乘客就向公司投诉了我,任凭我怎么解释,都没有避免罚款的下场。在新规定没有出台前,乘客投诉的很少,而在新规定出台后,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乘客理直气壮地投诉,如果是我们的过错遭到投诉,还可以理解,可很多时候我们纯属无辜,又向谁投诉申冤呢?

  管理者说:孟先生(化名,苏州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科工作人员):目前,苏州市区有出租汽车3200多辆,分属24家企业和个体协会,从业人员8000余人,日运量达到26万人次。通过GPS智能调度实现电话叫车、网上招车等多种服务方式后,不仅大大提高了出租汽车的运营效率和行业服务水平,而且有效地解决了市民在偏远地区和特殊时段打车难的问题。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对乘客的保护力度大了,对司机的约束多了,对一些市民恶意叫车、恶意投诉的行为,却显得力不从心,我们也是无能为力。

  市民发言:徐兵兵(苏州华硕电脑研发中心Power工程师):10月10日晚上,我要去苏州工业园区的矽品科技有限公司办事,于是我在苏州高新区金枫路上的华硕电脑厂三号门口拨打67776777叫车热线,工作人员很快帮我联系上一辆出租车,在电话中我向出租车司机详细描述了自己所处的位置,司机说一会儿就到,可我等了20多分钟,这辆出租车仍然不见踪影,于是我再次拨打叫车热线,在连接上这辆出租车的车载电话后,司机却很不耐烦地说找不到路了,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在苏州开出租车的会不知道华硕电脑厂?如果是在新规定出台前,发生这种情况,也许我还能理解;可如今有了新规定还出现这种问题,实在太不应该,这根本就没把新规定当回事。

  专家指点:周文博(《文艺报》原编辑):无论是乘客放司机鸽子,还是司机放乘客鸽子,我认为都很不应该,这种现象与其说是立法问题,还不如说是诚信问题。在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单靠一部地方法规、特别是一部行业法规,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有时会比立法更管用。诚信建设是一个必须由全社会共同努力的一个系统工程,温家宝总理指出,诚信建设覆盖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包括法律、制度、道德、管理、服务和信息等许多方面,是一个综合的体系。在去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参加民进、民盟联组会议讨论的时候,讲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提出要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总书记的讲话对于健全市场经济,对于全社会诚信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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