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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说法
问题车遇“问题改装”责任由谁承担?
作者:佚名    来源:江南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05日   

    车主在购买新车后自己到维修点加装了防盗器,而防盗器让车主的新车起火燃烧,原本责任明晰的事件却在调查后变得扑朔迷离。


  因为鉴定人员发现,自燃和车辆本身存在的缺陷也有直接的关系。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事件的责任到底在何处?是车主还是厂家?

  私加防盗器引发自燃

  车主沈强(化名)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购买了一辆全新宝来1.6(手动)轿车。一天下班后,沈强将该车停在居住小区2栋房之间停车场内,谁知他刚将车停放还不到5分钟,车辆就突然起火燃烧。事后,车主和厂家却在赔偿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最终走上了法庭。

  那么车辆到底是如何起火呢?根据鉴定,发动机舱盖上的燃烧点显示,燃烧的位置与加装的防盗器位置是一致,起火主要是因为加装的防盗器破口接线,极其不规范,再加上加装的防盗器、倒车雷达等电器破坏了整车电平衡,引发火灾。同时专家发现有“内行”人为变动了保险线插的排列。而且用户3个月都没上牌也违反相关管理规定。

  起火源自质量缺陷

  事故表面上看好像是车主的责任,但曹工发现了几个疑点,而这几个疑点让原本责任明晰的案件出现了变数。

  自燃车辆本身存在缺陷

  首先,曹工在鉴定时需要有参考车辆进行对比,在这个对比环节中,销售商提供了另一辆代码为LFV2A*********6854参照车,曹工发现该车加装的防盗器接口线也是破口接线,极其不规范,易引发火灾。

  对于是不是所有的这种类型的车辆会引发类似的问题,由于缺乏厂家提供的数据,曹工不能单纯的做出结论,但可以肯定在自燃车和对照物中,这两辆车会在加装防盗器不规范的情况下易引发火灾。

  现场被人为改动

  在调查中,曹工发现事故车辆的中央保险线盒内保险线插在鉴定前已被人拆解,造成现场证据变动失实。而保险线插的排列已被移动,非原出厂状。而且据曹工表示这种移动不排除是“业内人士”所为。

  但到底是车主改动,还是经销商改动?还是当时的修理厂派人改动?却没有任何证据。同时,在事故发生后,曹工曾向厂家提出需要更多的证据来帮助检验,但厂家以商业机密为由,拒不提供相关标准和线路图纸,造成鉴定困难。

    案件延伸:私自改装保险公司可以不赔

  自燃原因是车主私自加装电器所导致。但不能否认自燃也是因为车辆本来在这方面就存在隐患所造成。这种情况下责任由谁来承担?车辆如果购买自燃险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呢?

  上海汇业律师事物所汤淡宁律师认为,如果鉴定结果证明车辆本身存在缺陷和隐患,那么厂家肯定是有主要责任。其次,消费者私自改装导致隐患发作引起自燃,那么消费者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在改装情况下就算购买自燃险保险公司也可不赔。因为,如果保险标的物的危险性增加,保险公司并不知情,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已经被增加危险性的标的物。

  007提示:不要私自接入电器

  在目前的很多自燃事件中都是由于用户私自改装电路或加装电器所导致,为此,希望车主在要加装电路的时候先到正规的4S店进行询问是否可以加装该电器,如果不行千万不要强行安装,如要安装则让4S店内的正规工作人员进行,不要私自到一些小摊点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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