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老汉走到马路中间“看热闹”,两男子互相推搡,将老汉撞伤,年近八旬的老汉让撞自己的男子“买单”,该男子说“我也是被别人推的。”而推人男子则称:“谁要你站在马路中间呢?”昨日,扬州市邗江区法院一审判决一起罕见官司,最终判决两被告承担90%的赔偿责任,原告站在路中间观看,自身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老汉住院十多天,花费了10322元。在医药费赔偿问题多次商谈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吴老汉把赵某和李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赵某、李某一致辩称,吴老汉应走在人行道上,而不是马路中间,“如果原告不看热闹,就不会受伤。”吴老汉则认为,是赵某、李某的推搡,直接导致自己被撞倒后受伤。昨日,邗江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赵某赔偿老吴医疗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合计9290元,李某对赵某应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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