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个体户。今年1月,我与孙某签订劳动合同后,孙某才上一天班,因业务发生变故,我提出与孙某解除劳动合同,孙某也同意。但孙某要求我支付约定月薪的一半即800元经济补偿金。请问,他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
答:你与孙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订立,孙某虽然只上了一天班,但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由于你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你应当向孙某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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