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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说法
私家车试水车身广告是否合法
作者:佚名    来源:法治新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7月02日   

    事件回放

  随着油价的上涨,上海一些私车主正悄悄“试水”私车车身广告。由于目前相关法规对私车车身广告的性质难以界定,管理部门和商家各执一词,私车车身广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你想成为每年9000元的回馈对象吗?如果你的回答是肯定的,赶快拨打电话加入我们的‘志愿者’吧!”近日,这是在上海一汽车销售公司论坛上的一则招募20辆私车车身广告的帖子。帖子内容显示,这家公司正在全市招募承接车身广告的“标致”车主。此帖一出,立即得到车主们的积极响应,3天内已经有近200名车主报名。
 

  随着油价的上涨,买车容易养车难已成为很多私家车主的共同心声。在“严峻”形势下,一些“精明”的私家车主开始“出租”爱车的车身位置为商家打广告赚取油钱。

  这种在私车车身上做广告的车主被称为“甲客族”。私家车主将车身“出租”,由广告商张贴或喷绘约定的广告内容,车主则每天驶经城市人群较多的路线。如此一来,车身摇身变为天然的流动广告牌,广告商于是按期向车主支付报酬。

  一名长期从事汽车销售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在销售的过程中,能保证给客户提供一年或者更多时间的车身广告,肯定可以吸引一批想买车但又担心养车太贵、尚在犹豫中的顾客。

  律师观点

  上海市世代律师事务所毛列群律师认为,私家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在车身上张贴的广告属于户外广告,所以这就要求车身广告不能违反 《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从相关条文来看,经过工商机关核准登记的户外广告,均应在右下角清晰地标明登记证号,否则将被处以一定的罚款。但是,上海街头出现的一些“甲客”车身上的广告大多数是自设性广告,以图案的形式出现,偶尔会加一个电话,并不算严格意义上的经营性广告,需要工商部门核实后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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