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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说法
招聘广告与职位安排不一样,属欺诈吗?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18日   

    问:我是今年三月份在报纸上看到某网络有限公司受地方电信公司委托招聘宽带终端维护人员的广告。通过考试、面试等选拔,最后我被录取,在这段时间里公司始终是以宽带终端维护人员的要求进行考试选拔。录取后我被分配到该地方电信公司某分公司,但是入司后不久,公司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询问过我的意见,直接把我调到该公司营业厅当前台收费员。因为我是学计算机的,这份工作给我造成很大的压力,而且在工资薪酬方面,全都依照营业员的标准发放,这对我很不公平。我想咨询一下,该公司在招聘广告中提供的职位与招聘后的安排,是不是构成了欺骗行为,我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

    答:电信公司在广告中声称要招收终端维护人员,而最终让招收的人员从事营业员的工作,这确实对电信公司的声誉不利。但从法律角度讲,约束你和电信公司的是彼此之间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你从事终端维护人员岗位,并且公司不能随意调换你的岗位,则电信公司安排你做营业员即构成违约。如果目前没有签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对你的工作岗位未作约定,则目前没有相关规定要求电信公司一定要按广告中招聘的岗位来安排你的工作,从这个角度来说,你难以找到法律依据来认定公司安排你从事营业员构成违法或违约。就目前而言,你需要就劳动合同的问题与公司协商,以明确你的工作岗位,如果你对电信公司安排的工作岗位不满意,你可以考虑不在电信公司工作。

摘自: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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