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以案说法
二岁幼童命丧黑诊所 假医生获刑七年赔偿二十万
作者:晓 红 秦 法    来源:江苏法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8月11日   

    本报讯 今年初南京骤降大雪,一对年轻夫妇怀抱年仅二岁的患病幼子,匆匆赶去住所旁边的一家诊所治疗。然而,幼童简单的感冒咳嗽最终却是不治身亡。年轻夫妇愤而将该“医生”告上法庭。8月4日,南京秦淮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医生”张某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张某今年30出头,毕业于某大学护理专业,有护士职业证书,曾在某医院从事过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婚后,张某辞职在家。2006年,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张某在家中开起了诊所。2008年1月,南京连降暴雪,一对年轻的夫妇带着一名二岁的小男孩神色匆匆地赶到张某诊所。原来孩子感冒咳嗽,看到孩子一直哭闹不已,张某就对孩子静脉推注大剂量克林霉素,结果导致孩子心跳骤停。虽送往医院抢救,但孩子最终因抢救无效继发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


    秦淮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非法行医罪,于2008年6月向秦淮法院提起公诉,受害人家属同时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损失34万余元。庭审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进行非法行医,造成受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处。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支付受害人家属赔偿金20万元。7月20日,被告人张某已按照协议的约定将第一笔赔偿金18万元交给受害人家属。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宿迁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 协办单位:宿迁交巡警支队
宿迁交管网版权所有
维护:宿迁市东易软件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邮箱:sqly@tom.com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苏ICP备:0503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