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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说法
夫妇连续数天谩骂邻居名誉侵权需精神赔偿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08日   

    王氏夫妇的外墙被人用红色染料污染,无端猜疑系邻居陈老太所为,于是连续数天对陈老太进行谩骂,结果被陈老太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8月1日,上海市南汇区法院对该起名誉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氏夫妇的行为侵害了陈老太的名誉权,被告王氏夫妇应于判决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老太精神抚慰金500元。

    王氏夫妇与陈老太所居住的房屋毗邻。2006年3月31日早晨,王氏夫妇发现其居住的房屋西侧外墙被人用红色染料污染,即怀疑系与其两人有过节的邻居陈老太所为,于事发当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但之后的数天内,王氏夫妇却对陈老太进行长时间谩骂。

    法院认为,王氏夫妇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无端猜疑陈老太污染其墙面,并在数天内多次与陈老太发生争吵,对陈老太进行长时间的谩骂。王氏夫妇尽管没有指名道姓,但根据有关证人证言以及王氏夫妇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谩骂的内容,足以能使一定范围内的他人确认为谩骂的对象为陈老太。

摘自: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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