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莽司机开着自卸车在路口扭头看了一下,结果将一位老人撞死后逃逸。7月24日,被告人王金龙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起诉,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4月6日晨,王金龙驾驶一辆中型自卸车,沿新北区河海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巫山路路口右转弯时,其自恃车技娴熟,路宽人稀,竟未采取减速措施。突然,他发现自卸车右侧似有物体晃动,便扭头看了一下,结果将在前方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自行车的一名老人撞倒,并从其身上辗了过去,并驱车逃逸。途中,死者的电动车被挂在肇事车的车头下拖行数百米远才颠落。案发后,公安机关经调取案发路口录像,并将案发现场的电动车与可疑车辆进行痕迹比对,最终锁定了元凶,并于当月19日将王金龙抓获。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由于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如果王金龙事发后主动投案自首,一般会在3年以下量刑,且多为缓刑。同时,由于肇事逃逸不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因而其在经济上也将面临巨额损失。
摘自: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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