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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说法
老牛发飙 老汉遭罪
作者:周 超    来源:江苏法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8月19日   


    牛还是那头牛,山还是那座山,红薯还是挖了那么多,当76岁的张土生老人独自坐着自家牛车,载着挖来的红薯回家时,一场飞来横祸,让老人至今心有余悸……


    老牛意外发飙


    2007年11月22日,溧阳市上兴镇步村村刚过76周岁生日的张土生老人在家吃过早饭,套上牛车,准备上山挖些红薯拿到市集上去卖,用以补贴家用。


    老人在山上忙活了一天,到下午日斜西边时分,赶着那头老牛,拖着一车山芋匆匆往家赶。走着走着,老人来到了村口正在进行浇筑架设高压线铁塔基础的施工工地,整个工地发出隆隆的机器声,路上堆放着不少施工材料,老人小心翼翼地赶着牛车经过工地,可是一向老实的老黄牛经过发电机时,似乎被隆隆的机器轰鸣声吓到了,甩开四蹄,狂奔起来,老人死命拽住车身,牛鞭狠命抽打老牛,想让它停下来,岂料老牛更加使出性子来,一下子就把板车给蹬翻了,可怜的老人立刻被压在板车下,硬生生地在乡村土路上被拖出200多米远,但见老人气息奄奄,肚穿肠断、血肉模糊……

    老人状告施工方

    惨遭飞来横祸的老人当天就被亲人送至当地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全身软组织挫伤,双手双膝右骨折,前期就已经花去1万5千元左右的治疗费用,还需继续治疗。老人一纸诉状将施工方告上了法院。

    老人认为,他受伤是施工单位造成的,因为他和牛车多次经过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并没有阻止他和牛车通过,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措施。 

    施工方也感到万分委屈,辩称,其施工系合法施工,虽然施工现场堆放有建筑材料,但没有占用道路,也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施工方认为,老人是因为自家牛发疯而受伤,责任应由自己承担。

    秉承公平原则一审判决

    溧阳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调查取证,在听取证人证言以及两次庭审后,查明基本事实,认为双方对本次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施工方实施的国家重点工程,系合法施工,对施工所在地村民的通行未有明显的影响;张土生老人从事正常的田间作业,牵引牛车从其经常出进的进村土路上回家,也没有违反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规定。因此,双方对伤害一事均无过错,但因牛受惊致使老人受伤毕竟与施工方发电机发出的马达声有关,所以根据公平原则,判令施工方补偿老人一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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