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醒:处理交通违法时,罚款额为200元以上的,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需提供下列证件: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身份证、违法车辆行驶证、保险单(来处理时保险必须当天有效,2006年7月1日之前的保险单是第三者责任险,2006年7月1日之后的保险单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罚款额为200(含)元以下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需提供下列证件:驾驶员驾驶证、违法车辆行驶证。以上所需证件均为原件,驾驶员前来窗口处理违法行为时所出示驾驶证必须为本人所有。
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位于市区洪泽湖路市政府对面的农业银行大厅内,请您根据上述情况带齐手续,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身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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