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苏公厅〔2006〕353号文件精神,现将宿迁市区道路测速路段限速情况公告如下:
1、 宁宿徐高速宿迁段:256K(与徐州交界)—169K+300M(与盱眙交界),限速120公里/小时;
2、325省道市区段:南外环—59K+900M(与泗阳交界),集镇限速60公里/小时,其他路段80公里/小时;
3、324省道市区段:市区2号桥—200K+800M(与睢宁交界),集镇限速60公里/小时,其他路段80公里/小时;
4、121省道市区段:223K+400M(与泗洪交界)—234K+300M(与睢宁交界),集镇限速60公里/小时,其他路段80公里/小时;
5、249省道市区段: 南外环—76K+600M(靳桥),集镇限速60公里/小时,其他路段80公里/小时;
6、市区南外环西延段:限速80公里/小时。
希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限速规定,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公告。
宿迁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二00六年六月五日 |